近兩天,被一篇星巴克咖啡致癌的文章刷了屏,剛聽到這個標題肯定會覺得不可思議,畢竟星巴克也是一家享譽全球的企業(yè),怎么會做這種事呢?并且也充滿了好奇,到底這件事件的背后到底發(fā)生了什么呢?
這件事源自美國加州的“65號法案”。該法案規(guī)定,食品和飲水的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者應該對可能致癌或導致出生缺陷的物質進行警告標注?!?5號法案包括了大約900種“有害物質”,如果含有這些物質的食物都需要進行警示標注,或許沒有標注的食物也就不剩下多少了。標與不標,只是取決于有沒有人去起訴企業(yè)而已。
而這次星巴克敗訴就是因為沒有標注咖啡中的丙烯酰胺可能的危害。但實際上很多食物在加工過程中都會產(chǎn)生丙烯酰胺。相比其他食物,咖啡中的丙烯酰胺量算少的。如果算一筆賬,那一個人每天至少要喝400多杯黑咖啡,才會喝足致癌的劑量。
不只是星巴克針對致癌傳聞進行了澄清,媒體向食品安全專家求證,得到的解釋也是:咖啡和很多食物中都含有丙烯酰胺,但是劑量不大,且丙烯酰胺能致什么癌,目前學界尚無共識,公眾無需驚慌。這則被誤解和過度解讀的傳聞,至少有兩個顯而易見的邏輯漏洞:一,加州法院裁定的所謂“咖啡致癌”并非特指星巴克一家,而是針對當?shù)貛缀跛械目Х绕髽I(yè);二,咖啡里存在的丙烯酰胺,可能會致癌,但拋開劑量談毒性,經(jīng)不起推敲。
有學者曾制定了這樣的謠言公式:謠言的殺傷力=信息的重要度×信息的不透明程度。也就是說,謠言的能量有多大,取決于信息的透明度和對公眾的重要性。依據(jù)該公式,在一個把星巴克視為中產(chǎn)消費標志的國度,“星巴克致癌”傳聞的重要性當然不言而喻。
但置于食品安全的語境下,它的刷屏或又有著相對特殊的原因。這些年,但凡與食品、健康相關的謠言,每次都能獲得大量關注,乃至被過度解讀,這當然折射了社會上普遍的食品安全焦慮。一部分人未必喝過星巴克,但碰到這類“致癌”傳言,都可能下意識地參與轉發(fā)、評論,顯示了一種“寧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無”的心態(tài)。
所以這件事就是被人們炒起來的,事件本身并不是針對星巴克,但只是因為星巴克的名聲比較響亮,提起這個名字能夠引起讀者的興趣,再加上大眾的這種恐慌心里所以便造成了這件事的蔓延,在餐飲行業(yè)來說這樣的事也屢見不鮮,不過還是要做好公關的應對措施。